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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17 13:46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12-22
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需要,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,建设一支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能力突出、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。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(简称“社工岗”)。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计划
计划招聘“社工岗”208人,其中108人(以下简称A岗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;100人(以下简称B岗)面向2022年《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》中乡村振兴、驻企服务、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专项招聘。
三、报名资格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3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4.具有良好的品行,组织纪律性强;
5.热爱社区工作,热心公益事业,具有奉献精神;
6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.报考A岗位的,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(1987年12月14日至2005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),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。现有社区工作者(含公益性岗位人员)、考取社工师人员、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、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。
B岗为面向2022年《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》中乡村振兴、驻企服务、中心医院护士岗位的专项招聘。符合B岗条件的人员需参加报名和考试,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报名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14日为准(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)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1.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,涉嫌违法违纪的,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;
2.受过行政拘留、刑事拘留、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;
3.参加过邪教组织、其他非法组织或涉黑涉恶受处理的;
4.有煽动群众闹事、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;
5.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报考;
6.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方式
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同时进行资格审查。
(二)报名时间
2023年12月21日8:30至12月22日15:00。
(三)报名地点
梅河口市建国路市文体活动中心二楼非公中心会议室。
(四)报名要求
1.报名人员需持填写好的《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,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,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)2份,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,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1份、社工师资格证、退伍证、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其中,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,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;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,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,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2.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、材料及联系方式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上述所需复印材料,由资格审查小组统一存档保管,不再退还。
(五)资格审查
时间:2023年12月21日9:00至12月22日17:00。
(六)注意事项
1.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,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,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。
2.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在资格审查过程中,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,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必要时资格审查员可以调阅考生档案。考生应及时提供,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
3.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,否则后果自负。
五、招聘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。笔试时间、考点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关注工作网站(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://www.mhk.gov.cn/jyhpt/rsj/)公告,不再另行通知。
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社区工作常识两部分。
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不设及格分数线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,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,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,读卡机阅卷。
考试成绩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://www.mhk.gov.cn/jyhpt/rsj/进行公示。
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六、体检与考察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计划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,现有社区工作者(含公益性岗位人员)、考取社工师人员、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、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;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,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体检合格的考生,由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。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生在体检、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,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、考察结果不实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七.选择岗位
由民政局通知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指定时间、指定地点进行选岗,考生选岗确定签字后,不予更改。
八、公示
经考察合格的考生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(http://www.mhk.gov.cn/jyhpt/rsj/)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九.聘用
(一)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;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市民政局进行岗前培训,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。
(二)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(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),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(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,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,不办理聘用手续,其中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,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),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,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三)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(四)聘用期间出现岗位空缺,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;需要递补的,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
十、注意事项
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、体检、考察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,均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、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,参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十一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(一)公告(含补充公告)的发布网站
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://www.mhk.gov.cn/
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://www.mhk.gov.cn/jyhpt/rsj/
(二)工作网站
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://www.mhk.gov.cn/jyhpt/rsj/,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,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,请考生注意查询。
(三)主管部门电话
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:0435-4246642
(四)人社部门电话
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435-4303029
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,请关注补充公告。
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
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2月14日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来源链接:
http://www.mhk.gov.cn/jyhpt/rsj/gsgg/202312/t20231214_8851592.html